山东现代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0531—89701550),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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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山东现代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6

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联合会简介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山东现代学院校董事会、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学团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以为学生服务为旨,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是联系同学们的桥梁和纽带。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青年团员的思想引领为根本任务,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工作宗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是我校引领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学生联合会宗旨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始终以维护广大同学的合理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展开活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时刻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承认并遵守《山东现代学院章程》,坚持“来自同学,服务同学”的本质,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发挥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校董事会、校党委的领导下、上级团组织的正确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山东现代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的要求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学生联合会职责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引导和支持学生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学生联合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四条 学生联合会的性质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联合会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从学生当中来,到学生当中去的原则。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始终以维护广大同学的合理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展开活动。山东现代学院全体学生自觉接受学生联合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生联合会的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锐意进取,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团结和引导同学爱祖国、爱党、爱人民,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3.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通过各类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通过积极向上且有教育意义的项目提高学生们的精神境界和个人修养;

5.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保证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纪律性;

6.维护同学们的合理权益,关心同学们生活,促进同学们之间团结协作,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实际困难;

7.做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信息;

8.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

9.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学生管理信息。

第三章 学生联合会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学生联合会的成员

        凡是在本校就读,拥有纪律性和自觉性且积极上进者,即可申请加入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通过学生联合会各组织部门开展的面试工作及一个月的试用期即正式加入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成为学生联合会的一份子。

第七条 学生联合会成员的权利

1.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每位成员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利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学生联合会各级学生干部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学生联合会的学生干部有权经过讨论和商议,决定学生联合会的重大事务,同时也有权对决策提出符合要求的质疑;

4.有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资格;

5.根据学生联合会的工作安排,佩戴校团委及二级院系学生联合会的工作证,有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各项工作的权利。

第八条 学生联合会的学生干部在行使本章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准时出席学生联合会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积极参与学生联合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2.高效完成校团委下发的任务,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3.虚心学习,帮助我校学生群体解决问题,为学生服务,广泛听取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得到解决;

4.不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拉帮结派的现象,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学生的利益;

5.学生联合会成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着装得体,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不得纹身、染夸张的发色等等;

6.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不允许一味等待上级下发工作而从不积极要求工作任务,避免出现上级不发配任务就不进行工作,导致忽略本职工作问题的情况发生;

7.服从上级的合理安排,不因工作繁重而闹情绪,时刻保证一颗进取的心,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8.积极团结同学,主动帮助同学。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9.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10.做好学生与老师的桥梁与纽带,帮助同学们向学校反映问题,帮助学校管理同学们的日常行为。

第四章 学生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九条 学生联合会的组织机构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有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下设秘书处、学习部、权益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拥有一位部长,两位副部长。

第十条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
1.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2.人员设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非绝对人选,学生联合会一直以来都杜绝不作为、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现象,一经发现即刻上报。

第五章 学生联合会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 主席团职责

1.学生联合会主席负责学生联合会全局事务,主持学生联合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学生联合会工作的交流及部署;

2.副主席协助主席的日常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为履行主席职权;

3.三位副主席分管各部门,负责各部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促进部门高效运转;

4.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常规工作和交接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部门职能

        各部门为学生联合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职能机构,通常由各部门的部长主持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部长一职空缺时,由部长指定的副部长主持),从而高效完成主席团下发的任务。

(一)秘书处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学生联合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协助主席团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3.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工作,并保存签到表;

4.组织文字材料培训的相关讲座,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水平;

5.拟定学生联合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由专人存档。

(二)学习部职责

1.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学能力,拓展知识范围;

2.负责组织、策划各类辩论赛、演讲赛、征文赛、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

3.参与大型考试的执勤,如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三)权益部职责

1.从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出发,坚持敢于为同学们说话、甘于为同学们服务的原则,致力于创建和维系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配合质量办老师做好学校国学诵读工作和学生文明礼仪的落实;

3.架起学生与学校主要职能部门的桥梁,实现良性沟通,促进问题的解决,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

4.着力从“汇整权益反馈信息,畅通权益反映通道”解决相关权益问题,结合我校自身情况,把学生工作切实开展起来,切实做到 “离我们普通同学近一些,更近一些”。

(四)生活部职责

1.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在同学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给予帮助为目的的发展;

2.部门每年承办冬至包饺子,端午包粽子等集体活动,协助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发挥成员们的生活技能;

3.配合膳食中心检查食堂卫生,菜价不合理等问题。

(五)体育部职责

1.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大学生活力,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

2.举办活动的同时会普及体育知识,传播并弘扬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宣传优良的体育风尚;

3.营造了一股青春热血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负责组织各个学院的体育比赛及校运动会,同时进行日常训练。

(六)女生部职责

1.坚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尽心尽责地做好相关的工作,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女生部属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部门,主要的活动就是女生节,交流会,重大节日活动,以及女性系列讲座等。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联合会纳新

1.新成员须填写校团委官方报名问卷参与报名;

2.报名的新成员准时参加部门组织的面试,面试后根据部门负责人的协商后录取指定新成员;

3.确定新成员后,根据部门的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通过的成员,正式加入学生联合会。

第十四条 学生联合会退部程序

1.申请退部的成员须向组织部书写“退部申请”,并由组织部同意后方可退部;

2.退部的成员把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学生联合会。

第十五条 学生联合会请假制度

1.如学生联合会成员有任何正当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活动、会议、执勤等必须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

2.必须由本人请假,不得让别人代替请假,并且需要在活动或会议前和负责人说明情况,否则记为旷会。

第五章 财务制度

1.学生联合会的所有赞助须向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报备,避免一些情况的发生;

2.部门所有的资金应交由主席助理管理,同时主席助理也受学生联合会其他干部的监督。

第六章 奖惩制度

1.学生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评优选先时可以享受加分项;

2.如有学生干部出现工作不认真、拖拖拉拉、拉帮结派等不正当行为的由主席团进行谈话,情节严重者直接上报给予除名处理;

3.学生联合会成员如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等,直接上报给予除名;

4.学生联合会成员以工作名义,做出任何与学生联合会无关或违纪的事件,一经发现,给予批评,若情节严重或多次不改者,上报给予除名;

5.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执行力未达到要求则重新考虑其职位问题;

6.各部门如有私自做赞助,不向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报备的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被学生联合会开除的成员,将结果通报给所在班级和辅导员,并记入档案。

第七章 附则

1.本细则经主席团讨论修改通过,即刻生效;

2.细则对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由各成员相互监督执行;

3.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所有。

(此章程修改时间:2021年10月8日)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山东现代学院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粱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 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
(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

第七条 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能正确处理学校、组织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与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为集体服务,示范作用突出,有奉献精神。
(三)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百分之前三十,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现象。
(四)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八条 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 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院团总支学生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选拔任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
校团委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大会设立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中产生,经大会预备会议审核通过。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选票结果在候选人对应的行列中用√勾选“赞同”/“不赞同”/“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山东现代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2-24日

地点:科研楼101报告厅

代表数量:138名

主要议程:(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
(二)听取、审议第四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第五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7wVLvjnOSkXy9h1KlVDziw

https://mp.weixin.qq.com/s/AjmOCyQqQ8zI-oQ3y-yAwQ

现场照片:

开幕式:

代表团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

·闭幕式:

(注:现对学代会召开情况进行公示,如有不实可向省学联shandongxuelian@126.com、市学联tswxsb2010@163.com反馈。)

校级学生(研究生)

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组织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团委、校党委、团省委审查同意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以等额选举方式产生,选举工作由本次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校党委、团省委批准,山东现代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高,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在学校、学院、班级工作中能够发挥先锋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能够代表选举单位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4.有一定的组织力和宣传力。
三、代表选举的程序为:以各院系团支部为基础,经过班级推荐、院系审核,上报校团委进行审核,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
四、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现状,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五、代表产生办法:山东现代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以校内各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
    (一)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的酝酿推荐工作,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代表产生程序
    1.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11月3日-11月9日)各选举单位组织学生会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同级团组织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学生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述名单需在本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交至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2.代表资格审查和批复( 11月 9日-11月10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3.选举产生代表( 11月 11日-11月15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批复后,各选举单位方可选举正式代表,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选举产生的代表经本单位团组织同意后,将学代会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交至学代会工作筹备小组,进行最终审核确定。
    六、工作要求
         山东现代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政治性任务,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包括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工作,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
七、本产生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

述职评议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据学校党委和团委的要求,特制定共青团山东现代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我认知、自我反思、自觉接受领导、老师和同学的监督举报的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学生组织服务于广大师生、完善工作职能的建设;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述职内容不得造假、私自隐瞒工作不足之处、更不得无中生有隐瞒工作实情;

第三条 山东现代学院主席团及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按评议要求向评议会进行述职;

第四条 学校评议会由学校党委和团委领导、各组织负责人及学校学生代表组成;

院级学生干部向各自所在二级院系评议会进行述职评议,各二级学院评议会成员由学院团委领导、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评议会成员评议期间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应当公平公正的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由所有评议会成员统一举手表决,对异议较大的学生干部建立专门的调查小组,严格落实其述职评议内容的真实程度,并在述职评议会议结束之后进行补充会议进行单独评议;

第六条 述职人员应当独立撰写个人述职报告,不得与其他述职人员进行讨论或通过其他途径撰写与工作内容不符的述职报告,会议上述职人员宣读述职报告,会议后对述职报告进行存档,并以述职报告为标准对其进行考察。述职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任职期间有无重大违纪情况;

(3)述职人员任职期间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绩、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4)述职人员任职期间工作成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述职人员对新学期工作规划、自身优缺点的总结。

第七条 学生干部述职评议会开始前进行民意测评,通过后方可开展会议,会议结束后对述职人员述职内容进行核实检查,严格落实述职评议制度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 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对民意测评及评议期间异议较大人员在进行核实后视情节严重,进行公开化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9年10月8日开始执行。

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山东现代学院

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自全国学联《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公布以来学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本校的团学工作,并定期指导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组织工作,学校党委、团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团学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学生联合会顺利完成了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方案,在方案中学校党委要求学生联合会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持续研究、探讨和推动有关文件的制订和工作部署。方案中学校党委对学生联合会日常工作学习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自方案制定以来,学生联合会成员以该方案为标准,每日反思,每日精进。

        方案明确了学生联合会组织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从“夯实学生联合会组织领导体制及功能定位”“优化学生联合会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学生联合会组织职能建设”“健全学生干部选用培养制度”“加强工作支持和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学生联合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团组织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开创学生会组织发展新局面。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在山东现代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中,学校党委对学代会的筹备工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关指导,党委主要领导出席并在学代会开幕式和闭幕式中作指导讲话。

        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以学校党委和团委的要求为标准,通过不断的反思与自我批评正在向团结友爱、工作积极、爱党敬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优秀团学组织迈步前进.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生联合会已经步入新的征途,在新目标的激励下所有在职人员怀着满腔热血为团学工作奋力前行,力求早日完成领导、老师及同学的期望。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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