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联合会简介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山东现代学院校董事会、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学团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以为学生服务为旨,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是联系同学们的桥梁和纽带。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青年团员的思想引领为根本任务,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工作宗旨,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是我校引领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学生联合会宗旨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始终以维护广大同学的合理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展开活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时刻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承认并遵守《山东现代学院章程》,坚持来自同学,服务同学的本质,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发挥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校董事会、校党委的领导下、上级团组织的正确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山东现代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的要求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学生联合会职责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引导和支持学生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学生联合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四条 学生联合会的性质

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联合会一直以来都秉承着从学生当中来,到学生当中去的原则。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始终以维护广大同学的合理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展开活动。山东现代学院全体学生自觉接受学生联合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联合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生联合会的任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锐意进取,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团结和引导同学爱祖国、爱党、爱人民,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3.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通过各类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通过积极向上且有教育意义的项目提高学生们的精神境界和个人修养;

5.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保证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纪律性;

6.维护同学们的合理权益,关心同学们生活,促进同学们之间团结协作,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实际困难;

7.做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信息;

8.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地生活作风;

9.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学生管理信息。

第三章 学生联合会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学生联合会的成员

凡是在本校就读,拥有纪律性和自觉性且积极上进者,即可申请加入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通过学生联合会各组织部门开展的面试工作及一个月的试用期即正式加入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成为学生联合会的一分子。

第七条 学生联合会成员的权利

1.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每位成员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利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学生联合会各级学生干部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学生联合会的学生干部有权经过讨论和商议,决定学生联合会的重大事务,同时也有权对决策提出符合要求的质疑;

4.有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资格;

5.根据学生联合会的工作安排,佩戴校团委及二级院系学生联合会的工作证,有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各项工作的权利。

第八条 学生联合会的学生干部在行使本章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准时出席学生联合会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积极参与学生联合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2.高效完成校团委下发的任务,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3.虚心学习,帮助我校学生群体解决问题,为学生服务,广泛听取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得到解决;

4.不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拉帮结派的现象,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学生的利益;

5.学生联合会成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着装得体,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不得纹身、染夸张的发色等等;

6.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不允许一味等待上级下发工作而从不积极要求工作任务,避免出现上级不发配任务就不进行工作,导致忽略本职工作问题的情况发生;

7.服从上级的合理安排,不因工作繁重而闹情绪,时刻保证一颗进取的心,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8.积极团结同学,主动帮助同学。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9.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山东现代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10.做好学生与老师的桥梁与纽带,帮助同学们向学校反映问题,帮助学校管理同学们的日常行为。

第四章 学生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九条 学生联合会的组织机构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有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下设秘书处、学习部、权益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拥有一位部长,两位副部长。

第十条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
1.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组织备案。
2.人员设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非绝对人选,学生联合会一直以来都杜绝不作为、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现象,一经发现即刻上报。

第五章 学生联合会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 主席团职责

1.学生联合会主席负责学生联合会全局事务,主持学生联合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学生联合会工作的交流及部署;

2.副主席协助主席的日常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为履行主席职权;

3.三位副主席分管各部门,负责各部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落实,促进部门高效运转;

4.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常规工作和交接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部门职能

各部门为学生联合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职能机构,通常由各部门的部长主持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部长一职空缺时,由部长指定的副部长主持),从而高效完成主席团下发的任务。

(一)秘书处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学生联合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做好各项会议的记录,协助主席团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3.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工作,并保存签到表;

4.组织文字材料培训的相关讲座,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水平;

5.拟定学生联合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由专人存档。

(二)学习部职责

1.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学能力,拓展知识范围;

2.负责组织、策划各类辩论赛、演讲赛、征文赛、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

3.参与大型考试的执勤,如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三)权益部职责

1.从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出发,坚持敢于为同学们说话、甘于为同学们服务的原则,致力于创建和维系更好地学习和生活环境;

2.配合质量办老师做好学校国学诵读工作和学生文明礼仪的落实;

3.架起学生与学校主要职能部门的桥梁,实现良性沟通,促进问题的解决,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

4.着力从汇整权益反馈信息,畅通权益反映通道解决相关权益问题,结合我校自身情况,把学生工作切实开展起来,切实做到 离我们普通同学近一些,更近一些

(四)生活部职责

1.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在同学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给予帮助为目的地发展;

2.部门每年承办冬至包饺子,端午包粽子等集体活动,协助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发挥成员们的生活技能;

3.配合膳食中心检查食堂卫生,菜价不合理等问题。

(五)体育部职责

1.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大学生活力,丰富大学的课余生活;

2.举办活动的同时会普及体育知识,传播并弘扬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宣传优良的体育风尚;

3.营造了一股青春热血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负责组织各个学院的体育比赛及校运动会,同时进行日常训练。

(六)女生部职责

1.坚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尽心尽责地做好相关的工作,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女生部属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部门,主要的活动就是女生节,交流会,重大节日活动,以及女性系列讲座等。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联合会纳新

1.新成员须填写校团委官方报名问卷参与报名;

2.报名的新成员准时参加部门组织的面试,面试后根据部门负责人的协商后录取指定新成员;

3.确定新成员后,根据部门的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通过的成员,正式加入学生联合会。

第十四条 学生联合会退部程序

1.申请退部的成员须向组织部书写退部申请,并由组织部同意后方可退部;

2.退部的成员把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学生联合会。

第十五条 学生联合会请假制度

1.如学生联合会成员有任何正当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活动、会议、执勤等必须向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

2.必须由本人请假,不得让别人代替请假,并且需要在活动或会议前和负责人说明情况,否则记为旷会。

第五章 财务制度

1.学生联合会的所有赞助须向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报备,避免一些情况的发生;

2.部门所有的资金应交由主席助理管理,同时主席助理也受学生联合会其他干部的监督。

第六章 奖惩制度

1.学生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评优选先时可以享受加分项;

2.如有学生干部出现工作不认真、拖拖拉拉、拉帮结派等不正当行为的由主席团进行谈话,情节严重者直接上报给予除名处理;

3.学生联合会成员如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学生联合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等,直接上报给予除名;

4.学生联合会成员以工作名义,做出任何与学生联合会无关或违纪的事件,一经发现,给予批评,若情节严重或多次不改者,上报给予除名;

5.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执行力未达到要求则重新考虑其职位问题;

6.各部门如有私自做赞助,不向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报备的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被学生联合会开除的成员,将结果通报给所在班级和辅导员,并记入档案。

第七章 附则

1.本细则经主席团讨论修改通过,即刻生效;

2.细则对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由各成员相互监督执行;

3.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所有。

(此章程修改时间:2021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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